粵能油氣函〔2019〕433號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珠海、佛山、梅州、汕尾、東莞、中山、陽江、湛江、肇慶、揭陽、云浮市發展改革局: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廣州市序號160#編碼ZZ10加油站規劃點新建規劃確認的請示》(穗工信報〔2019〕383號)等13市40座加油站規劃點確認的申請文件均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新建規劃確認
(一)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滿足周邊群眾用油需求,同意廣州、佛山、汕尾、陽江、肇慶、云浮市等6市10座加油站規劃點建設加油站(詳見附件1)。
(二)請會同有關單位按照《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成品油零售企業管理技術規范》等有關要求,嚴格執行國道和省道加油站設置每百公里不超過六對、高速公路加油站設置每百公里不超過兩對、以及城區加油站的服務半徑不少于0.9公里(即與相鄰最近現有加油站車行距離大于1.8公里)等規定。
(三)請指導申請企業憑本規劃確認文件向船舶管理、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生態環境、氣象、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辦理建設及竣工驗收手續。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關規定申領《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四)本規劃確認文件有效期兩年。規劃確認文件原則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確需延期,應在文件到期前兩個月向我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陸地加油站申請單位須在有效期內取得建設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之前,不得開工建設,水上加油站申請單位須在有效期內動工建設。
二、規劃確認延期
(一)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滿足周邊群眾用油需求,同意廣州、東莞、湛江、云浮市等4市4座加油站規劃點原批復確認有效期延期至2020年7月10日(詳見附件2)。
(二)請指導申請企業抓緊向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生態環境、氣象、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辦理建設及竣工驗收手續。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關規定申領《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三、原址擴建規劃確認
(一)為提高設施設備環保水平、滿足周邊群眾用油需求,同意廣州、珠海、佛山、梅州、惠州、東莞、中山、湛江、揭陽市等9市26座加油站在原址基礎上擴建(詳見附件3)。
(二)請通知加油站業主憑本規劃確認文件到有關單位辦理建設等相關手續。擴建竣工后,你們要依據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生態環境、氣象、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有關證明進行復核,憑有關材料報我局審批并申領新證后,方可辦理營業手續。
(三)本規劃確認文件有效期兩年。規劃確認原則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確需延期,應在文件到期前兩個月向我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加油站業主需在有效期內取得建設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之前,不得開工建設。
專此函復。
附件:1-3
廣東省能源局
2019年7月18日